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12
(资料图片)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标的公司经营目标承诺事项概述
司”)与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思伟尔”或“标的公司”)
及其股东签署了《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
《增
资协议》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以下
简称“《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中,标的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曹冠晖先生向公司
作出了经营目标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6、2020-079、2020-099、2021-088、2022-006、2022-008)
。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年
承诺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议案》
,鉴于奥思伟尔未完成第一年承诺期经营目标,
且小于该期限承诺业绩的40%,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
约 定 , 要 求 承 诺 方 履 行 股 权 回 购 义 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奥思伟尔经营目标承诺完成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公告编号: 2022-108),标
股公司奥思伟尔经营目标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的公司股东杭州鸿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鸿晖”)、曹冠晖、
刘烨来以及标的公司已与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
,各方就股权回购安排及价
款支付做了相关约定。
二、本次承诺及《股权回购协议》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收到鸿晖支付的股权回购款。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及相关承诺方本次承诺履行完毕。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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