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046,721,32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7.1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248,82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7.8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6,721,326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的 93.6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8%。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 01 破 24 号之一裁定批准的《河
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约定:“豫
联集团按年度分期清偿完毕的债权部分,债权人应配合解除相应比例的股票质
押,并及时办理质押变更登记或解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整计划》约定解除质押股份 23,350,935 股,占豫联集团持股总数的 2.17%,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8% 。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豫 联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押股份数量为 1,046,721,32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7.17%,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08%。
根据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协调债权人履行《重整计划》
安排,推进已清偿部分相应比例的股票质押解除工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
续质押的计划,若计划发生变动,豫联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
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剩余被质押股 剩余被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 份数量占其所 份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豫联集团 1,077,248,821 26.84% 1,046,721,326 97.17% 26.08%
厦门豫联 40,000,000 1.00% 0 0 0
合计 1,117,248,821 27.83% 1,046,721,326 93.69% 26.08%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公司将持续督促豫联集团按照《重整计划》严格履行清偿义务及办理相应股
票质押解除相关工作,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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