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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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 日下发《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
号),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华兴证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
导的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指派蒋杰先生、贺南涛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华
兴证券指派郑职权先生、方科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
国泰君安、华兴证券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拟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
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自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尚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国泰君安、华兴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
督导职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伍韵、刘思嘉(简历
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过
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伍韵女士简历
伍韵,女,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负责或参与复星医药
(600196.SH)非公开发行项目、万事利(301066.SZ)创业板 IPO 项目等。伍
韵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思嘉,女,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中岩大地
(003001.SZ)中小板 IPO 项目、青瓷游戏(6633.HK)港股 IPO 项目、屹唐股
份科创板 IPO 项目、以萨技术科创板 IPO 项目等。刘思嘉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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