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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对公司获得债务豁免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陈爱文、闫洁、陆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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