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份总数的比例(%) 32.49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079,264 98.4193 5,670,832 1.5807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收购浙江 163,464,931 96.6472 5,670,832 3.3528 0 0
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义乌
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波、毛卫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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