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7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处置资产概述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为了满足重整后公司
的业务规划,以及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的需求变化,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
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或公开招标方式处置设备类资产共计21,509台。截至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27)。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5日及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2022-154、2022-164),公
司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开拍卖方式处置资产合计已成交1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
计11,494台,成交金额合计9,828.04万元。
(二)资产处置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
处置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拟处置资产的持有主体在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
发生了变化,以及按重整后经营计划对原有业务梳理新增部分拟处置资产,公司对
资产处置计划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或公开招标方式处置
设备类资产共计12,194台。截至2022年7月31日,待处置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为
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资产处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1)。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173),公司成交1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计7,519台,成交金额合
计13,565.70万元。
二、本次处置资产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成交4个资产包,处置资产数量合计1,800台,成交金额合计201.00万
元,公司相关资产的持有主体分别与其各自买方签署了《闲置设备或二手设备买卖
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持有主体已分别收到其各自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合计20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截至 备注
资 处置 成交价格 (以下资
产 买方 卖方 数量 (含税、 产包以评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包 (台) 万元) 估值为起
(万元) (万元) 拍价)
深圳市恒景泰再 前十一次
生资源有限公司 星星精密科技(深 流拍,第
(以下简称“深 圳)有限公司 十二次成
圳恒景泰”) 交
资产包 2 持有主体
合计
珠海市优凯顺物 广东星弛光电科技
资回收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拍,第四
(以下简称“珠 江西益弘电子科技
海优凯顺”) 有限公司
星星精密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资产包 3 持有主体
合计
星星精密科技(珠
海)有限公司
星星精密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前六次流
五金厂
星星精密科技(深 拍后,协
(以下简称“永
耀电子”)
分公司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
技有限公司
东莞锐鼎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苏州尤尔福精密 资产包 4 持有主体
机械有限公司 合计
拍,第五
(以下简称“尤 星星精密科技(深
尔福精密”) 圳)有限公司
星星精密科技(深
分公司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锐鼎制工科
公司
东莞锐鼎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合计 1,800 2,606.11 995.67 201.00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包 1 买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恒景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U1T1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社区 37 区龙泉一路四巷 1 号 304
法定代表人:湛榜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6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二)资产包 2 买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市优凯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4MA55Y61N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东成路 118 号 2 号厂房一层之五
法定代表人:黄碧云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
(三)资产包 3 买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L06063662H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博罗县园洲镇李屋村
法定代表人:冯格丰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五金产品(承接三来一补业务)。
(四)资产包 4 买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尤尔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46152300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中心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丁明跃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3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精密机械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及配
件、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工具量具、五金模具;销售:橡塑制品、
非危险化工产品、润滑油、电动工具;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
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包1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1:深圳市恒景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乙方1向甲方1购买资产包1,数量为81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0,000元(含
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1自行承担。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1
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1,甲方1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
乙方1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1于设备交付时
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1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1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1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
外,乙方1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1)以甲方1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1应在约定期限内到甲方1指定地点提
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1不负责设备的拆卸、包装、运输,相关的操作及费
用由乙方1承担。
(1)甲方1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1负担。甲方1
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
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1支付全部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1未履行付款义务
前,设备属甲方1所有。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资产包2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2-1: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2-2: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2-3: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2-1、甲方2-2及甲方2-3合称“甲方2”)
乙方2:深圳市深业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2向甲方2-1购买资产包2-1,数量为53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0,000
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乙方2向甲方2-2购买资产包2-2,数量为2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3)乙方2向甲方2-3购买资产包2-3,数量为10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7,000
元(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4)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2自行承担。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2
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2,甲方2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
乙方2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2于设备交付时
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2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2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2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
外,乙方2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1)以甲方2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2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2指定地
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2不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拆卸、安装、调试,相
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2承担。
(1)甲方2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2负担。甲方2
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
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2支付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2未履行付款义务前,
设备属甲方2所有。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资产包3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3-1:星星精密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甲方3-2: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3-3: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3-4: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3-5: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3-1、甲方3-2、甲方3-3、甲方3-4及甲方3-5合称“甲方3”)
乙方3: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
(1)乙方3向甲方3-1购买资产包3-1,数量为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000元(含
税13%)。
(2)乙方3向甲方3-2购买资产包3-2,数量为58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68,500
元(含税13%)。
(3)乙方3向甲方3-3购买资产包3-3,数量为203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700
元(含税13%)。
(4)乙方3向甲方3-4购买资产包3-4,数量为1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含
税13%)。
(5)乙方3向甲方3-5购买资产包3-5,数量为4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800元(含
税13%)。
(6)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3自行承担。
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3对于设
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3,甲方3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乙方3接
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3于设备交付时没有就设
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3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1)以甲方3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3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3指定地
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3不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拆卸、安装、调试,相
关的操作及费用由乙方3承担。
(1)甲方3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3负担。甲方3
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
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3支付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3未履行付款义务前,
设备属甲方3所有。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资产包4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4-1: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4-2: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4-3: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4-4: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甲方4-5:东莞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4-1、甲方4-2、甲方4-3、甲方4-4及甲方4-5合称“甲方4”)
乙方4:苏州尤尔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乙方4向甲方4-1购买资产包4-1,数量为8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2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2)乙方4向甲方4-2购买资产包4-2,数量为3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3)乙方4向甲方4-3购买资产包4-3,数量为1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2,3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4)乙方4向甲方4-4购买资产包4-4,数量为5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3,0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5)乙方4向甲方4-5购买资产包4-5,数量为2台,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8,000元
(含税13%),保证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
(6)装车费、运输费用由乙方4自行承担。
(1)由于本合同目标物属于已经使用过之设备,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甲方4
对于设备是以交付当时之状况出售于乙方4,甲方4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和保固责任。
乙方4接受该批设备时已经完全明确并了解设备之实际状况,若乙方4于设备交付时
没有就设备状况提出异议,视为乙方4对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2)乙方4购买本设备用途为报废回收处理。除经甲方4书面确认可以继续使用
外,乙方4不得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且设备内置程序、模型、数据等应予以销毁。
(1)以甲方4确认收到货款为前提,乙方4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甲方4指定地
点提取货物并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4不负责设备的拆卸、包装、运输,相关的操作及费
用由乙方4承担。
(1)甲方4收到约定价款之后,设备之损毁、灭失之风险由乙方4负担。甲方4
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合同目标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合同目标物毁损、灭失风
险的转移。
(2)设备所有权自乙方4支付全部标的物价款时转移,但乙方4未履行付款义务
前,设备属甲方4所有。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处置资产成交金额201.00万元,成交金额较2022年7月31日的评估值跌
价79.81%。本次资产处置的成交价格以公开拍卖和协议转让的结果确定,交易遵循
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假设以2022年7月31日的账面净值进行测算,本次资产处置预计产生处置损失
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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