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3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协鑫能科”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 62,780 万元,其中向关
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4,78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500 万元,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金额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朱共山、孙玮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 2022 年 1-11 月
关联交易 交易 2023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 (元) (元)
原则 (未经审计)
苏州协鑫
购买商 市场
能源科技 采购煤炭 500,000,000.00 -
品、接受 定价
有限公司
劳务的关
受同一实 采购设备或组件、 市场
联交易 47,800,000.00 12,395,239.47
际控制人 技术咨询、项目开 定价
关联 2022 年 1-11 月
关联交易 交易 2023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 (元) (元)
原则 (未经审计)
控制的其 发服务、信息服
他关联方 务、人事培训服务
等
小计 547,800,000.00 12,395,239.47
供蒸汽、技术咨询
受同一实 服务、项目开发服
销售商 际控制人 市场
务、运维管理、综 35,000,000.00 1,755,762.23
品、提供 控制的其 定价
劳务的关 他关联方 合能源服务、会计
联交易 共享服务等
小计 35,000,000.00 1,755,762.23
苏州协鑫
工业应用 市场
房屋租赁 30,000,000.00 16,106,580.29
研究院有 定价
关联租赁 限公司
-作为承 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 市场
租方 房屋、设备等租赁 15,000,000.00 5,219,848.39
控制的其 定价
他关联方
小计 45,000,000.00 21,326,428.68
合 计 627,800,000.00 35,477,430.38
注:因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
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 3,108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
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关联 2022 年 1-11 月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2022 年预计金 金额与预
关联人
类别 容 定价 (元) 额(元) 计金额差
原则 (未经审计) 异(%)
协鑫天然气
市场
贸易(广东) 采购天然气 - 120,000,000.00 100.00%
定价
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或
购买商
受同一实际 组件、技术咨
品、接受
控制人控制 询服务、项目 市场
劳务的关 45,000,000.00 72.46%
的其他关联 开发服务、信 定价 12,395,239.47
联交易 方 息服务、人事
培训服务等
小计 12,395,239.47 165,000,000.00 92.49%
供蒸汽、技术
受同一实际 咨询服务、项
销售商 控制人控制 目开发服务、 市场
品、提供 的其他关联 综合能源服 定价 1,755,762.23
劳务的关 方 务、会计共享
联交易 服务等
小计 1,755,762.23 35,000,000.00 94.98%
苏州协鑫工
市场
业应用研究 房屋租赁 20,000,000.00 19.47%
关联租赁 院有限公司 定价 16,106,580.29
-作为承 受同一实际
租方 控制人控制 房屋、设备等 市场
的其他关联 租赁 定价 5,219,848.39
方
小计 21,326,428.68 30,000,000.00 28.91%
合 计 35,477,430.38 230,000,000.00 84.58%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
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
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
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
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注:2022 年 1-11 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其交易金额占公司
总体业务比重较小。2022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总金额的详细比
例,待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完成编制后,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玉龙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LED 半导体照明、OLED 显示、动力电池
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从事本公司研发所需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以及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指标
/2022 年 1-9 月(元) /2021 年度(元)
总资产 881,317,283.53 899,616,209.84
净资产 102,233,676.82 108,504,403.78
营业收入 44,535,177.83 58,433,867.67
净利润 -6,270,726.96 -14,509,538.97
注: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昊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 1 号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
咨询;销售:电力设备、煤炭、粉煤灰、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指标
/2022 年 1-9 月(元) /2021 年度(元)
总资产 1,146,571,781.82 494,902,534.51
净资产 185,887,764.63 169,517,663.86
营业收入 3,546,484,410.30 2,094,660,650.91
净利润 16,370,100.77 3,770,066.99
注: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序号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关联关系说明:
上表关联人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
联法人。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
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
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
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
易情况,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在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62,780 万
元人民币。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
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
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协鑫能科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
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协鑫能科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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