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
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 甦 李真圣 罗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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