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

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   甦       李真圣         罗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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