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一川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一川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张军            严嘉           饶艳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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