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
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苏州宝利来钣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来”)及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
氏精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原 2022 年 截至目前已 增加预计 现预计 2022
别 内容 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年发生金额
苏州宝利
参见(四)
向关联人 来钣金股
钣金加工 1、关联交易 800.00 759.22 200.00 1,000.00
采购商品 份有限公
的定价依据
司
苏州文氏 参见(四)
向关联人
精密机械 钣金加工 1、关联交易 550.00 562.97 250.00 800.00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 的定价依据
合计 1,350.00 1,322.19 450.00 1,800.00
除上述预计额度调整以外,原 2022 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保持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朱永秀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观山路 9 号 3#南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精密钣金制品、五金机械零配件、工装夹具;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045.66 万元,净资产-10.05
万元;2022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1,062.88 万元,净利润-5.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朱永秀担任宝利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且为宝利来持股 60%的股东,朱永秀为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利来系公司的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文兴
注册资本:50 万元整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 170 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精密机械,模具及零部件,五金冲压件。(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75.71 万元,净资产为-68.19
万元;2022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670.81 万元,净利润 64.6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文诗林持有文氏精密
定,文氏精密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双方之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项)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了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
方的依赖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所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
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保荐代表人:
惠淼枫 刘文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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