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我们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相关候选人
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相关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续文利先生、黄奕斌先生、林军先生、赵保富先生、潘
蔚女士、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熊焰先生、
梁雨先生、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 梁雨 薛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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