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
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议,我们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鹏、胡海峰、曹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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