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9.90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5.50 元/股调整为 15.395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由 15.395 元/股调整为 15.341 元/股;
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归属数量占
已获首次授予 本次归属首次
首次已获授予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的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105 52.50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9 人)
总计(76 人) 713.50 329.90 46.24%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6 名,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7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29.9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总股本 457,107,538 3,299,000 460,406,538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457,107,538 股 增 加 至
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3〕7-74 号),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股票认购款合计 50,609,959.00 元,实际增加注册资本 3,299,000.00 元,计入实
收股本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玖仟元整(¥3,299,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47,310,959.00 元。
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54,664.95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 元/股;本次归属后,
以归属后总股本 460,406,53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
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99,0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0.7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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