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董事候选人冀树军先
生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认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提名冀树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张正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正基先生确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正基先生
提交的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正基先生辞去上述职
务,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张正基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路增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路增进先生确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其
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路增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路增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日
常管理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路增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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