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预先全面审阅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在认真审核相关材

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国铜业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中国铜业授权公司

管理其持有的中矿国际 100%的股权。中国铜业为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

中国铜业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

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

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予以认可,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定明、王勇、杨勇、纳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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