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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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
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
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汇兑损失为目的所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进一步提升外
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已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廖俊雄、肖连生、高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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