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1,743,208.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为转股期。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
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6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
次权益分派期间,“长海转债”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长海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 408,716,044 股。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
券代码:12309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99
元/股,调整后“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
月 24 日 ( 除权 除息 日) 起生 效。 具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20)。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咨询传真:0519-88712521
咨询联系人:费伟炳、范福美
八、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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