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 1—10 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5—7、9、10 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
行披露。
上述 1—10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8:00 前送达公司
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
券事务部,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
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蔡璐
电 话:010-64392089
传 真:010-643989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七层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注: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
、 “反对”、 “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
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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