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夫妻办理离婚需要带的东西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由于各地民政局规定并不统一,建议办理离婚证前咨询当地民政局。
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4.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