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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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
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 年 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六)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九)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64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491,100 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注销 409,900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7.05 元/股调整为 17.00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92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
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
留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50,800 份;首次授予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6 人,可申请可
行权数量为 1,071,825 份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
格由 20.68 元/股调整为 20.60 元/股。同意公司注销 349,275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了相应报告。
(十二)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16.92 元/
股调整为 16.84 元/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20.60 元/股调整为
具了相应报告。
(十三)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
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08,000 份;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1 人,可申请
可行权数量为 900,000 份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四)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16.84
元/股调整为 16.79 元/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20.52 元/股调整
为 20.47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截止 至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日的公 司总股本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 2022 年度派息引起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
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1)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6.84-0.05=16.79 元/股。
(2)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20.52–0.05=20.4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首次授予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自16.84元/股调整为
元/股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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