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
润 325,987,527.0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2,777,328.58 元。截至 2022 年
分配的利润为 416,485,936.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16,485,936.00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3,261,92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2,369,900 股后的股本,即 150,892,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892,02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75,446,0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8,707,930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
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及转增股本总数。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
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
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
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
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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