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
【资料图】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
所赋予的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现将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三)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价格的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五)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和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更新,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对外担保事项。
(五)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和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内幕
信息的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报告期内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对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落
实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监督,积极出席或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
规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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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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