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主要为原材料及产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提供劳务或者技术服
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及科研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
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
足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继
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马忠、马萍、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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