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王志根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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