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3-015
(资料图片)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12,656 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
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7,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
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5,300,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650 人;预
留 1,700,000 股,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
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 12 个月内另行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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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的公告》
(临 2020-025 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650 人调整为 64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工作,由于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 645 名,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5,220,775 股。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
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确定 2021 年 3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000 股
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变
更为 15,422,77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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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
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
变更为 15,583,775 股。
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155,801,8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0.30 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20,258,907 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9,917,723 股。
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9,914,291 股。
共计 6,514,687 股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3,399,604 股。
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520,138,5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 0.30 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7,419,485 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7,167,159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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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本次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时间约定,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预留第一批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本次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业绩达标条件。
(三)本次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激
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或“较优秀”及
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 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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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10 人,按照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
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12,656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0056%。具体
如下:
预留第一批 预留第一批 预留第一批 预留第一批
第一次计划 第一次实际 第一次考核 剩余未解除
姓名 2020 年职务 人数 解除限售限 解除限售限 回购限制性 限售限制性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量(股) 量(股) (股) (股)
核心骨干人员 10 112,656 112,656 0 228,725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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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的规
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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