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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昌矿机首发过会,是否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被追问)

乐居财经 王敏3月13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矿机”)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据《预审IPO》查阅,南昌矿机存营业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9,311.61万元、49,844.07万元、72,517.34万元、37,364.6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5.8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5%、29.56%、31.64%、36.42%,逾期金额较大。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季节性分布结构存在差异。

上市审核委要求,结合终端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收入季节性分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南昌矿机实出资及财务不规范存疑问。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6年李顺山、龚友良以不实债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涉及金额合计7,230.93万元,2021年以发行人分红款补足出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支付律师咨询费的情形。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废料销售款等并支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上市审核委要求,说明不实债权的具体构成、形成方式、会计处理过程;说明李顺山、龚友良在出资不实期间取得发行人分红款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以原值补足出资的合理性;说明以不实债权进行增资征得全体股东同意的时点、具体方式和依据;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的全面核查情况、律师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形,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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