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陆亚女士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经审阅陆亚女士辞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风险官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相关材料,此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

成重大影响,相关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彭文德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经审阅聘任彭文德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相关材料,彭文德先生符合证券

公司首席风险官的条件,此次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聘任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

公司治理的需要,相关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公司

主要股东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曾受证券监

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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