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03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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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
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
股份223,17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89%。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3人 , 代 表 股 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150,42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6%。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 表股份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22,99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弃 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970,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同意223,16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4,139,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223,16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4,139,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同意223,16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4,139,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223,16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4,139,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223,16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4,139,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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