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就本次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

略、相关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

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