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
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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