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拆迁怎么办?

首先是拆迁工作部门作出正式的拆迁决定并公告,上面有具体的补偿方案和不服决定的处理方式;

其次是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又没有采取不服的措施,拒绝搬迁;

最后是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货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可以强制拆迁;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可以强制拆迁;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可以强制拆迁;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可以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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