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组建1个省级、8个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41个县(市、区)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核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603名,562名执法人员在职履责,为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自2020年青海启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编办加强专项督查,加快改革进度,开展交叉检查,通报存在问题,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成效显著,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初具雏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呈现新局面。两年来,坚持边改革边执法,边执法边强化,全省投资1000万元,统一为省、市(州)、县(市区)5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套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4820台套,实现装备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硬件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成为全省第一个颁发并执有《行政执法证》的综合执法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创建4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2021年,按照“统一规范,突出重点,面向一线,保障必须”的原则,加快推进统一着装,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装目标基本完成,44个执法单位完成着装,完成率接近90%。
在执法工作实践中,结合省情实际,紧盯种业耕地、动物卫生、农资打假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两年共办理各类相关案件133件,其中,9个县实现了农业执法案件零突破。2021年,全省累计检查养殖、屠宰企业等相关场所4927场次,查办涉嫌违法调运畜禽、私屠滥宰和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等案件69起,共处罚金18.51万元;扎实推进农业投入品执法工作,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8401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3271个,整顿农资市场1731 次。全年未发生重大农资违法事件。
下一步,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将持续推动农业投入品监督、青海湖渔业执法、动物卫生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执法队伍,全力护航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
作者:麻明 农民日报 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