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切实帮扶全市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发展,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制发《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工作措施》。具体包含以下六大内容: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不含小餐饮)备案承诺制改革。各项行政审批实施“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的事项一个环节、一套材料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动
对住所(经营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可选择自主申报承诺制形式进行登记。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 “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行 “一照一码”管理。探索实行“一证多址”改革。
降低经营成本
助力经济全面恢复发展
加强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机构、行业协会和商会、中介机构等违规收费行为。
规范检查监管
实施包容审慎服务监管
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因疫情原因未履行2021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引导市场主体申请补报年报后移出异常名录,免于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完善“四张清单”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在保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能主动纠正或消除违法状态的,加强行政指导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依托技术优势
服务优势产业发展
市特检所全面落实省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的政策。市检验检测中心在认证能力范围内,为牡丹江市域内工业产品生产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委托检验”服务。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在认证能力范围内,对牡丹江市域内规上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委托检验费”服务(以上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下一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有关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广大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