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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1月2日,青海省黄南州组织召开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部署会。同仁市6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人员从立法背景、实施意义、重点条款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宣贯培训,制作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管控表》《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模板。
会议指出,《规定》是落实食品安全大政方针的关键举措,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保障,要抓好建制度、建档案、配人员、明职责。会后,工作人员赴泽库县、河南县、尖扎县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对《规定》的全面实施。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除《规定》配备食品总监的食品生产企业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都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