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罗)应急罚〔2023〕91号】,涉及深圳市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69164127D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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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叶惠明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罗)应急罚〔2023〕9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
违法事实 | 2023年5月18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东门街道执法人员到深圳市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该单位成立于2004年11月22日,管理面积6000平方米,从业人员14人,由该单位经理骆文科陪同检查。检查发现深圳市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版)》第 34 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版)》第34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6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