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瀛通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过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人员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相关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永 马传刚 刘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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