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开。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司总股份的 67.3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1,147,5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35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106,22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4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45,82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39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40%。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
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91,20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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