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9


(相关资料图)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

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 6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在 2023 年度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

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上述公司以下合并统称“博硕思”)销售商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度与博硕思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1.20 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

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 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告》(公告编号:2022-15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董事张海波、王佳才为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需要,需向银行申请授信,2023 年度合

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预计合计申请授信金额为 211.00 亿

元,实际授信额度尚需取得各银行审核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额度及

公司实际资金需求,预计向各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 45.00 亿元,具体融资方

式、时间等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可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

矿业权、债权等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若需川恒股份为各子公司或各子公司相互之间

提供担保,需提交川恒股份有权机构另行审议。前述申请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

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

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拟在 2023 年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

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51)。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

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该预案已经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对该预案相关财务数据及截止目前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新,修订内容不存在

改变已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事项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

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修订后的《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时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二)》(公告编号:2022-152)。

  本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因受国内疫情

反复影响,部分建设工人、工程设备、工程材料等到场时间均有所延后,导致项目整

体建设进度延后,截止目前该项目湿法磷酸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后端磷酸二氢钙、净

化磷酸生产线预计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建设完成。本次调整未变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系根据实际建设

情况予以调整,符合客观事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期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

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5:30

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54)。

   三、备查文件

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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