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2-08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资料图片)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等文件资料,监事会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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