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
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陆洋、周波、周志华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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