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

项。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          王   茁      谢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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