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秦晓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鹿晓琨先生、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
生、赵生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兆红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按月发放,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确定
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胡命基 李军 朱清滨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智德行健 | 志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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