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公司为钦州丰林提供的人民币 4.5 亿元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南
宁兴业银行”)申请长期项目贷款 4.5 亿元,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南宁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钦州丰林与南宁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担保解除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钦州丰林已足额清偿上述《最高额融资协议》项下
全部银行贷款,4 月 12 日公司与南宁兴业银行签订《兴银桂 G00155208 最保 2021
第 238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议》,自 2023 年 4 月 12 日起上述《最高
额保证合同》终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
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05 亿元(包括公司向
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14.3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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