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是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
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的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
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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