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资料图】

  作为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及2021年度的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12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