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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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
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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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审议通
过《关于向广州农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农商行华
夏支行申请授信,截止日前,该笔贷款余额为1.2925亿元(其中0.57
亿元将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公司拟向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
将2023年2月28日到期贷款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8日。
该笔贷款继续由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
公司9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人民币本金1.2925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
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所有债务提供质
押担保。
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期限延长的相关
文件,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授
信额度内的贷款相关文件,超过以上授信额度须经董事会另行审议后
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二)》。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州农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授信,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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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该笔授信剩余贷款本金2.836亿元。2023年1月公司已向广州
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该笔贷款剩余本金期限重组,期限不超过1.5年。
该笔贷款继续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市中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现已更名为“江苏芯胜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江都
区仙女镇新都南路899号中江花园酒店物业作抵押;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骏盈置业有
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地块(土地证号:
《不动产权证》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6960
号)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人民币本金2.836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
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所有债务。
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期限重组的相关
文件,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授
信额度内的贷款相关文件,超过以上授信额度须经董事会另行审议后
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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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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