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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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
有效。
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
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
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 15:00;
(1)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新北转债”(债券代码:128083)的债券持有人。上述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
数 136,450 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1.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
议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36,450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慧律师、高萍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北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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