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消息,湖北省恩施州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鼓励多样化房屋征收安置,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团购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房地产企业可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给购房者。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落实“带押过户”优惠政策。实施“带押过户”政策,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上市交易的,卖方可无需先归还原有房贷即可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押过户”获得金融贷款。

具体来看:

一、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向上积极争取政策,对风险可控、担保充分的项目给予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力争房地产开发贷款全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贷款,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方式,助力企业抵御风险。对风险处置项目稳妥有序开展贷款业务,支持对“保交楼”项目增加配套融资贷款。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按1.5%、3%、4%预征土地增值税。积极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算审核,并及时退补土地增值税税款。

三、落实“带押过户”优惠政策。实施“带押过户”政策,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上市交易的,卖方可无需先归还原有房贷即可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押过户”获得金融贷款。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试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允许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州内购房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调整土地出让政策。新出让的土地,土地出让底价竞买保证金比例降至不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降至不低于50%,未付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加大房地产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六、鼓励多样化房屋征收安置。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安置房,以货币补偿安置为主。鼓励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增设“房票安置”方式。可采用团购商品房、新出让土地配建等方式筹集安置房源。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团购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房地产企业可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给购房者。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七、规范前期物业收费。根据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社会平均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按照定价权限和定价程序实时调整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加强物业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八、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鼓励对二孩及多孩家庭、各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通过政府代缴住宅维修资金、鼓励房地产企业让利等优惠政策举办线上或线下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促进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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