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旗下公司沐瞳科技诉腾讯商业诋毁一案终审宣判,腾讯科技 ( 成都 ) 有限公司 ( 下文简称 " 腾讯 " ) 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赔偿原告上海沐瞳科技有限公司 ( 下文简称 " 沐瞳 " ) 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 22 万元,并以书面形式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对相关方进行澄清。

该案源自于 2018 年 9 月,Suryomurcito&Co. 公司代表腾讯成都公司向向沐瞳印尼合作商RevivalTV发出主题为《关于侵犯王者荣耀及相关作品的版权》的函件、《侵犯 " 王者荣耀 " 和相关作品中的著作权 ( 第二次警告 ) 》的函件。在这两封函件当中,Suryomurcito&Co. 指出,沐瞳旗下的《无尽对决》侵犯了《王者荣耀》相关作品的商业秘密,并且中国相关的法院已经做出判决。

当时,RevivalTV 是《无尽对决》职业联赛 MPL 的相关合作方,是 MPL 的对外的窗口,并且 MPL 的第二赛季在当年 5 月份已经开赛。

2019年,沐瞳科技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腾讯告上法庭。沐瞳科技诉称,腾讯编造和传播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阻碍原告与相关合作商的合作,该行为给沐瞳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严重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法院认为,被告腾讯选择在双方的手机游戏在印尼市场竞争尤为激烈、MPL职业联赛即将举行的时候,委托当地律师向原告沐瞳印尼合作商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意在损害竞争对手即原告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原告的竞争优势,构成商业诋毁。

一审判决后,被告腾讯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腾讯上诉意见,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21年,沐瞳与字节跳动达成战略收购协议,沐瞳成为字节跳动子公司,并保持独立运营。

2017年,腾讯曾控告沐瞳创始人徐振华违反竞业协议。在腾讯工作期间,徐振华创立了沐瞳科技,此事被腾讯获悉之后,徐振华被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腾讯认为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仍然擅自在外设立公司,且与腾讯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沐瞳的《MLBB》与《Arena of Valor》(《王者荣耀》国际版)同属于5v5 在线战术竞技手游。2018年,案件最终判决徐振华赔付腾讯1940万元。

此外,腾讯子公司Riot Games还曾起诉《MLBB》抄袭《英雄联盟》,涉及产品侵权,经过几次诉讼尚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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